中共中央辦公廳《關于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黨組(黨委)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意見》、省委《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全省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》下發后,綿陽市高度重視,認真學習貫徹文件精神,綿陽市委組織部、市委市直機關工委結合實際深入研究,在全省率先出臺《部門黨組(黨委)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定期溝通和工作會商制度》(以下簡稱《制度》),推動構建明責清晰、履責到位、督責有力、考責精準的責任體系,指導督促部門黨組(黨委)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。
《制度》明確市委市直機關工委與部門黨組(黨委,包括不設黨組、黨委的部門領導班子)定期溝通內容,主要包括黨組(黨委)、黨組(黨委)書記、領導班子其他成員、機關黨委、機關紀委明責履責情況;工作會商主要針對部門機關黨建中的突出問題和重大問題開展。
《制度》明確了溝通會商方式,主要是每年開展常規溝通,每年對各部門黨組(黨委)全覆蓋開展1次,實地查核黨組(黨委)等明責履職情況,或通過列席研究黨建工作的黨組(黨委)會議了解相關情況,并交換意見、反饋問題、督促整改;黨組(黨委)書記任職后及時溝通,在部門黨組(黨委)書記新任職一個月內與其開展溝通交流,幫助其明晰機關黨建責任、理清抓機關黨建思路;重大問題會商,對巡視巡察等發現的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方面突出問題、重大問題,市委市直機關工委會同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、宣傳、統戰、巡察等部門與部門黨組(黨委)開展重點會商,一起查找問題癥結,共同剖析問題根源,研究制訂整改方案,指導督促整改銷號。
(綿陽市委市直機關工委)